业果的特点的第三个是:所作不失。在《百业经》当中释迦牟尼佛说,【纵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】。假使百千劫,这个‘劫’,是时间概念,这个‘劫’在古印度本来就是一个不可数的数,一个时间长度。百千劫,表明不可数的时间长度,想想也无量无边。无量无边,数不过来
第四个特点是:‘未作不得’。好多佛教经典上说,因缘果报,毫厘不爽,各报各受,父子互不相代。你最亲的都没法代替,这就是未作不得,未作不得。有时候,我们有些居士可能会出现这种不正确的理念,我家里有一个信佛的就可以了,有他修行我们家里都好,有他修行我们家里都好了。似乎是我可以不做,有他修,我们家里的人就可以了。这个理念是错的。修行是各自的,因果是各自的,恶业是各自的,福报也是各自的。所以说父子不相代,互相不能代替。我们人世间经常有这样的事相。我们现在生个孩子,就是全家的宝贝,两家的宝贝。两家好几口人,都忙活这一个小孩。但是,当这一个小孩得病的时候,全家都哭,问了医生还哭。告诉医生说:“医生啊,求求你了,你别让我的孩子疼啊,你让我疼吧,我愿代替他”。有没有这种现象?这就是伟大的母爱。但是,父子不相代。你这个母爱,你这个父爱,你这个夫妻,通通不相互牵扯。已做的是你的,未做的得不到。就这么简单。
——摘自仁清法师《业果的特点及十善业道》